点外送写「不是男优没那麽会吸」挨告性骚索赔246万 法官这样判

台北陈姓男子在外送平台点餐时,于备注上写「给我吸管啦。我又不是男优这麽会吸」,被加盟知名早餐店的49岁林姓男老闆怒告性骚扰,求偿20万。另外,老闆认为陈男还在Google上给1星负评,害他身心受创经营不下去,向陈男求偿将店顶让损失的226万,总共要他赔246万。台北地院审理,法官认为陈男只是想要吸管而已,并无性骚扰,且陈男行为造成老闆经济损失的部分也举证不足,判老闆败诉。

根据判决,陈男于今年2月25日藉由外送平台,向某知名加盟早餐店预定餐点时,在备注填上「半熟蛋。给我餐具啦。每次都不给。我又不是住印度用手挖来吃。很刻苦欸」、「给我吸管啦。我又不是男优这麽会吸。很累欸」,隔月在同一家店点餐,又备注「蛋半熟半熟。给我餐具。我不想当印度人。应该懂吧?」结果被老闆告上法院,求偿246万元。

老闆认为,陈男将自己比喻为男优吸吮性器官,隐含著性意味,这种侮辱言论已损害到他的人格尊严,是在对他性骚扰,让他精神上相当痛苦,求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。老闆又控诉,陈男于2月25日下订单,在收取餐点后恶意取消订单,造成他损失451元,陈男还在Google评论上贴出有本名和相同备注的点餐单,并给了1颗星负评,可见写性骚备注和评论者为同一人。

老闆以点餐单对陈男提起妨害名誉告诉,但获不起诉处分。老闆认为,他花了280万开了这家早餐店,却因陈男在外送平台及Google评论上,留下不雅言论及负面评价,导致店面生意大受影响,让他身心受创到无法继续开业,只好将店面顶让给第三人,扣除顶让金55万元,还损失226万馀元,加上性骚求偿的20万,共要陈男赔偿246万元。

全案审理时,陈男喊冤说,他因多次点餐索取吸管都不被置理,才措词稍为强烈,但备注并非针对老闆,而是针对店内不特定员工,他并不知道店员人数多少、值班情形如何,只是针对不特定人而发表言论,不受性骚扰防治法所规范。

陈男说,这家店早就风评不佳,在Google评论上留1颗星负评的人很多,他只是其中1人,老闆却因私人恩怨只对他提告,将经营不善的损失转嫁给他,实在太没道理。他也没有恶意取消订单,是因为送来的餐点与订单不符,他才向平台反应,由平台按流程处理退费,若老闆不满,应该向平台抗议才对。

案经台北地院审理,法官认为陈男在备注中对自己自嘲,凸显没吸管可用的窘境,虽然有些无视别人看到的感受,但只是争取店家关注、能给他极其希望得到的吸管,难认是性骚扰。

法官指出,该店家在Google上有各式各样的评论,陈男只是一般大众,不是专业饮食评论人,其他人并不会看到陈男言论就给予店家负评。老闆无法举证顶让店面的经济损失和陈男有因果关係,判老闆败诉。全案还可上诉。

另外,老闆在陈男的出餐单手写「你是白吃吗,政府有规定不能主动提供餐具,请成熟一点」,被陈男提告公然侮辱,检方也做出不起诉处分。

此条目发表在圈子分类目录,贴了, 标签。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。

发表回复